安全三类人员技能提升: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人员处罚
更新时间:2021-01-06 07: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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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帮助考生积累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施工要领,环球网校小编特意整理了这篇“安全三类人员技能提升: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人员处罚”,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安全三类人员技能提升系列文章能够在安全三类人员报考中帮助到各位,祝大家新的一年旗开得胜!
1、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 ( 180 )mm 的挡脚板或 400mm的挡脚笆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报告制度。 事故发生后, 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当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 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一)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逾期未改正的,处以( 5 千元以上 1 万元以下 )的罚款。
4、施工单位在建筑超重机械、设施安装验收合格(30)日之内,应当到当地安监站办理使用登记。
5、拆卸建筑超重机械的,安装单位应当提前(7)日告知当地安监站。
6、拆除( 3 )层以上建(构)筑物的,应当采用机械或爆破方式拆除。
安全三类人员,是指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的三类人员,有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上内容就是“安全三类人员技能提升:对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的人员处罚”,更多安全三类人员免费资料,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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