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 >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三章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三章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更新时间:2021-01-13 10:50:35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1收藏3

初级会计职称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2021年初级会计基础学习阶段已开始,环球网校小编整理分享“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三章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在这个需要打好基础的阶段,希望同学们可以仔细看好这份讲义,巩固第三节票据知识点,认真备考

编辑推荐: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各章节考点精讲及习题汇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考试分值在12-16分左右,本章各种题型均有可能考查,历年都会考查不定项选择,需要重点学习。

本章整体难度比较大,内容比较多,需要准确对比和记忆。本章在学习时,应注重理解,需要记忆的知识点也比较多。本章属于黑马性章节,总能让考生感到意外!

章节框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情分析及章节框架: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重点笔记

第三节票据

票据权利★★★

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

票据权利的行使

票据权利的行使是指持票人请求票据的付款人支付票据金额的行为,例如行使付款请求权以获得票款,行使追索权以请求清偿法定的金额和费用等。

票据权利的保全是指持票人为了防止票据权利的丧失而采取的措施,例如依据《票据法》的规定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要求承兑人或付款人提供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的证明以保全追索权等。

票据的保全:

1.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3.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2021年考生现已进入基础学习阶段,为了帮助考生顺利参加考试,可立即填写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我们会及时提醒2021年各省初级会计职称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时间通知。

以上内容是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精讲讲义:第三章票据权利的行使与保全信息,小编为广大考生上传更多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点讲义、习题,可点击“免费下载”按钮后进入下载页面。

初级会计职称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赵静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初级会计职称资格查询

初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初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初级会计职称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