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一级建造师 >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 > 环球网校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考点7: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环球网校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考点7:建设工程物权制度

更新时间:2021-01-14 13:55:0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55收藏27

一级建造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准备报考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可以开始复习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了,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是必考科目,环球网校一级建造师频道为您整理发布2021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设工程法规各章节考点,希望对您复习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有帮助。

5.地役权

5.1地役权的概念

■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的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是用益物权

■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2016年真题】甲在乙拥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设立地役权并办理了登记,乙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让给丙,关于各方权利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的地役权因办理登记而设立

B.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经甲同意

C.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地役权不必经乙同意

D.甲的地役权对丙具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地役权。选项A,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不强制要求登记。选项B,没有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须经地役权人同意。选项C,正确的说法应为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选项B和选项D,供役地以及供役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部分转让时,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故在这里乙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不用经甲同意。

6.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7.物权纠纷解决途径

■和解

■调解

■仲裁

■诉讼

8.物权的保护方式

项目

内容

民事责任

归属、内容发生争议

请求确认权利

 

无权占有

请求返还原物

 

妨害物权的行使

请求排除妨害

 

可能妨害物权

请求消防危险

 

造成损毁

·请求修理、重作、更换
·请求恢复原状
·请求损害赔偿

行政责任

违反行政规定,应承担行政责任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真题】关于物权保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不能通过和解方式解决

B.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既可请求损害赔偿,也可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C.侵害物权的,承担民事责任后,不再承担行政责任

D.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应当请求返还原物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保护。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温馨提示:您可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及时获取2021年一级建造师报名通知,同时小编还为积极备考的您准备了考点精华和考试大纲,您可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祝各位复习愉快!

一级建造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一级建造师资格查询

一级建造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一级建造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