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会计师 > 财税会计师经验分享 > 会计实操:个人一次性收取12个月的商铺租金,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会计实操:个人一次性收取12个月的商铺租金,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更新时间:2021-10-13 14:50:36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11收藏3

财税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地区

获取验证 立即预约

请填写图片验证码后获取短信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张图片

免费获取短信验证码

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个人一次性收取12个月的商铺租金,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相关答疑,希望对大家了解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帮助!

我是一个市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万元,今年预计涨到150万元。最近关注到国家出台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2021年4月1日前,上述免税标准为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

您在2021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后12个月的租金150万元,分摊后的月租金12.5万元(12.5=150÷12)未超过15万元,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021年10月金蝶“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报名中【报名入口,顺利报名的考生可填写环球网校提供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我们会及时提醒您10月会计岗位综合能力考试时间,请及时预约!

以上内容是会计实操:个人一次性收取12个月的商铺租金,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更多会计实训相关热点请点击“免费下载”按钮下载。

财税会计师备考资料全部免费下载

  • 考试大纲
  • 备考计划   
  • 真题答案与解析
  • 易错练习
  • 精讲知识点
  • 考前冲刺提分   
点击领取资料

分享到: 编辑:刘洋

资料下载 精选课程 老师直播 真题练习

财税会计师资格查询

财税会计师历年真题下载 更多

财税会计师每日一练 打卡日历

0
累计打卡
0
打卡人数
去打卡

预计用时3分钟

财税会计师各地入口
环球网校移动课堂APP 直播、听课。职达未来!

安卓版

下载

iPhone版

下载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