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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法律制度多选题

更新时间:2021-11-18 09:01:53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49收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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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注册会计师已开始备考,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法律制度多选题”以下介绍了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相关考点练习题及答案解析,大家学好基础知识的同时要配合习题,学习效果更佳!

2022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物权法律制度多选题

多选题

1.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选项可以设定质权的有()。

A.提单

B.公司债券

C.建筑物

D.汇票

[答案]ABD

[解析]质权分为动产质权与权利质权,不动产本身不能质押。

2.在下列情形下,最高额抵押权人的债权可以确定的有()。

A.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B.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一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C.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D.抵押财产被扣押

[答案]ACD

[解析]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2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因此选项B错误。

3.张某与李某婚后以共有财产购买一套房屋,只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未经李某同意,私自将房屋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王某,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李某得知后要求王某返还房屋,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张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B.张某与王某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C.王某已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D.李某可以要求王某返还房屋

[答案]BC

[解析]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合同是有效的。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王某不知情,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构成善意取得,李某无权要求其返还房屋。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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