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施工合同的解除
2021年二级建造师考试第一阶段的备考重在打好基础,之后在基础之上多做练习,多听一些讲义,一般问题都不大,目前2021年各省二级建造师具体报名时间尚未公布,如果大家想要了解相关的详细信息可以点击查看>>2021各省二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及入口汇总。
相关推荐:环球网校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1年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施工合同的解除
1.发包人解除施工合同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2.承包人解除施工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施工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
【例题·单选】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改】
A.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承包人没有完工,发包人可以解除
B.承包人将承包的工程转包,发包人可以解除
C.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发包人可以解除
D.承包人已经完工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发包人可以解除
【答案】B
【解析】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是环球网校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1年环球网校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知识点总结的一部分内容,您可以点击【免费下载】,在资料下载专区还有其他各科的考试大纲、高频考点及考试真题,大家可以多下载做一做相关的练习题,另外今年报名通知尚未公布,各省的报名条件尚不知晓,但是根据历年经验,总体不会有大的变动,首次报名的考生,如果对自己的专业、学历、工作年限没有把握,您可以点击查看>>>2021年二级建造师各省报名资格查询,各省详细的标准都会更加清楚,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今年的报考资格。
最新资讯
- 2024二建考试《市政实务》时间考点汇总:海绵城市时间考点2024-04-25
- 2024二建考试《市政实务》时间考点汇总:招标与投标2024-04-25
- 2024二建考试《市政实务》时间考点汇总:合格标准相关考点2024-04-25
- 2024二建考试《市政实务》时间考点汇总:材料存放时间2024-04-25
- 2024二建考试《市政实务》时间考点汇总:混凝土相关考点2024-04-25
- 2024二建考试《市政实务》时间考点汇总:无机结合料时间考点2024-04-25
- 2024二建考试《建筑实务》时间考点汇总:100-1102024-04-24
- 2024二建考试《建筑实务》时间考点汇总:81-1002024-04-24
- 2024二建考试《建筑实务》时间考点汇总:61-802024-04-24
- 2024二建考试《建筑实务》时间考点汇总:41-60202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