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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及练习题:信托的定义

更新时间:2021-05-21 12:51:02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30收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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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将于10月30日开始,为此环球网校小编分享“2021年中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及练习题:信托的定义”,帮助大家备考中级经济师金融专业科目,配合练习题效果更好哦,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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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21:

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一种以资产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与法律行为。

信托的核心内容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2021年中级经济师《金融》知识点及练习题:信托的定义

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包括以下四方面:

1. 信任和诚信是信托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2. 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3. 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区别于一般委托代理关系的重要特征。

4. 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务。

练习题:

【单选】根据我国《信托法》,信托的定义中所包括的含义有( )。

A.信任和诚信是信托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B.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C.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

D.信托行为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E.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务

【答案】ABCE

【解析】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包括以下四方面:

1.信任和诚信是信托成立的前提和基础。

2.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

4.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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