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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9月3日)

更新时间:2021-09-03 07:15:01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9收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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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现延期启动9月份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为了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环球网校小编整理了“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9月3日)”,希望对各位考生复习有所帮助。预祝各位考生顺利取证。

编辑推荐: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汇总

试题部分

1、()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依法应予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而未经处理的,相关交易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计算。【单选题】

A.二次

B.三次

C.四次

D.五次

2、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所得数额在()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单选题】

A.一百万元

B.五百万元

C.一千万元

D.五千万元

3、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情节严重”。【多选题】

A.违法所得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B.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C.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D.因证券、期货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

4、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但行为人未实际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不对其进行罚金处罚。()【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5、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情节严重,但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判断题】

A.正确

B.错误

答案见第二页>>>

答案解析

1、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二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依法应予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而未经处理的,相关交易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累计计算。

2、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包括该条第一款关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违法所得数额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3、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违法所得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二)二年内三次以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三)明示、暗示三人以上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

4、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行为人未实际从事与未公开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其罚金数额按照被明示、暗示人员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违法所得计算。

5、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符合本解释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标准,行为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并积极配合调查,退缴违法所得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目前2021年9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了,考生请通过订阅环球网校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功能,及时获取2021年9月期货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时间提醒。

以上内容为2021年期货从业资格《期货法律法规》每日一练(9月3日)。查看更多期货从业资格《法律法规》相关模拟试题及历年真题您可以点击下方免费下载按钮下载,小编不断更新资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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