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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税师行业热点:个税综合所得热点问题汇总

更新时间:2022-03-15 13:43:10 来源:财才网 浏览22收藏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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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球网校小编分享了“个税综合所得热点问题汇总”希望对大家了解个税综合所得办理,具体详情如下:

一、预约办税服务

1. 有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汇算需求的纳税人是否必须在个税APP进行预约办税?

答:为提升纳税人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在2021年度汇算中推出预约办税服务。有年度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后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2. 纳税人想预约3月3日办理汇算,但没有预约到,怎么办?

答:纳税人没有预约到3月3日办理汇算也无需着急,可以选择标记为“可选”的其他日期进行预约,也可以不预约,在3月1日至15日的预约期结束后,直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办理汇算申报即可。如纳税人确有紧急情况,又没有预约到合适日期,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直接办理。

3. 工作单位通知纳税人在4月上旬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还需要预约吗?

答: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部门会分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因此如果单位已通知纳税人具体的办理时间,建议在相应时间段内办理,以便享受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如果纳税人确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15日)申报,也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预约办税。

二、纳税人在线上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时,提示:您已在经营所得汇算清缴中填报了减除费用,不可以重复扣除,应如何处理?

答:此情况是因为该个人已经申报了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且费用扣除已经按照6万元扣除。若无法确认是否已经按照6万在经营所得中扣除,或者不清楚是否申报了经营所得,可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版(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上方的“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未完成”或者“已完成”里可以查询申报缴款记录,点击“查看详情”可以看到明细数据。

若确实申报,但是与个人实际情形不相符,或想要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可以对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报表进行更正申报或作废重新申报,若无法自行操作,请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更正等。

三、哪些人不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哪些人需要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号)规定:

“二、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三、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四、2019年度及2020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能否在个税APP中进行补申报?如涉及应补退税款该如何处理?

答:若您现在需要补申报2019年度或2020年度所得税年度汇算,可在个人所得税APP补申报或直接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处理。目前2019年度及2020年度预填申报服务已暂停,请纳税人据实填报,相关收入来源数据可在个税APP通过“收入纳税明细”选择相应年度进行查询。如补申报后年度汇算清缴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根据征管法规定,超过规定期限缴纳税款存在滞纳金,系统将同时计算出应补税额、滞纳金,需在补缴税款时一并缴纳。

五、查询收入明细

1.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如何查询我的收入纳税明细?

答:您可以在首页进入【我要查询】模块,在【申报信息】查询内选择【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即可。

2. 我对收入纳税信息有异议怎么办?

答:您在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查询本人的收入纳税记录时,如对相关数据有疑问,可就该笔收入纳税记录咨询支付单位。

如果您确定本人从未取得过记录中的某一项,您可直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就该笔记录发起申诉并进行承诺;申诉后该笔收入将不纳入您年度汇算。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您取得了该笔收入,仅是对相关金额有异议,可先联系支付单位请其更正,单位拒不更正或无法联系到单位的,再通过上述渠道进行申诉。

六、申请退税

1. 退税申请提交后能否看到业务办理状态?

答:可以。提交申请成功后,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看业务办理状态。对审核不通过或者退库失败的,系统会提示您原因或解决方法。

2. 退税成功后是否有提示?

答: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有提示。最终提示状态为“*年*月*日国库处理完成,请关注退税到账情况”。

3. 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中”是什么意思?

答:此时,税务机关正在对您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请您耐心等待。

4. 退税进度显示“税务审核不通过”,我该怎么办?

答:税务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有多种,税务机关会列明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您可以在站内信中及时查看并对您的申报数据进行重新检查、确认。如果税务机关与您联系,请您配合补充提供相关收入或者扣除的佐证资料。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税务机关不会在短信或者非官方软件中请您为了退税提供银行账户等信息,如有疑问及时与税务机关联系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5. 纳税人在手机APP上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对提交申报前显示的应补退税额有疑议,应如何处理?

答:202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即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年度汇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纳税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如您在提交前,对应补退税额有疑义,建议您可在提交前重点核对以下几个情况:2021年度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收入纳税明细、一次性奖金计税方式、是否存在其他扣除和捐赠未填报的情况。

6. 退税进度中显示“国库处理中”是什么意思?

答:表示税务机关已经将您的退税申请提交国库部门,国库部门正在按规定处理中。

7. 退税进度显示“国库退库失败”,我该怎么办?

答:一般情况下,国库退库失败多与您填报的银行卡账户有关。请关注您申请退税的银行卡账户是否为本人账户,该账户是否处于注销、挂失、冻结、未激活、收支有限额等状态。如果遇到该种情况,需要重新填报您本人符合条件的银行卡账户并提交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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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到: 编辑: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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