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2023年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遗失公告
2023年4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其中公布了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遗失人员名单,遗失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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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遗失作废声明》原文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陈XX等3名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遗失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作废。
附件《遗失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人员名单》具体如下:
证书遗失人员可申请证书补办,小编整理了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遗失补办程序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估价师证书遗失补办程序
一、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中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性别、遗失的证书名称、注册号、证书有效期期限。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应填写《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此表可从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下载。
三、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补办(更换)申请表》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两份(报纸原件必须是一整页,可以看得出报纸的名称及版面回)。
四、提交申请材料
遗失声明见报30日后,请携带上述材料到聘用单位或者其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简称注册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注册受理部门的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房地产估价答师网站查询。
五、办理期限
注册受理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补证工作。
六、领取新证
房地产估价师可到注册受理部门领取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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