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2023年度下半年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未及时进行人工核查的人员,包括以下资格考试的相关人员:一级建造师、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出版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建筑师、执业药师、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
特别说明:上述考试曾参加考后人工核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未通过人员不再受理。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4年4月24日前完成,2024年4月30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
若一级消防工程师考生不参加资格后审,将面临合格成绩作废、无法领证的后果。根据往年考试安排,一消考后审核通知中会写明具体的审核时间、地点及流程,成绩合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如逾期未参加审核,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会清除相关数据,不予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