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消防工程师专家库申报条件:
1、热心协会工作,能够及时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工作,愿意接受协会对专家的管理。
2、在消防及相关专业领域工作10年以上,熟悉消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事件处置能力,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具有副高级及其以上职称、 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参与过国家和地方组织的消防相关规范标准编制者优先。
3、工作认真、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不良记录。
4、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本职工作中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5、身体健康,年龄在 35 周岁以上 70 周岁以下(行业内普遍认可的权威知名专家,年龄不受限制)。
专家应秉承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具体包括:
1、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协助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3、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