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成考转专业与转学须知
更新时间:2010-06-22 10: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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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正常志愿录取我校相关专业的,一般不得转学、转专业。学生确因工作需要等特殊原因要求转专业者,应由本人写书面报告,并持所在单位证明经相关专业所在学院同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只限于同类别、同层次、低年级。下列情况不得转专业:
(1)影响原专业专业正常办学秩序;
(2)文、理、艺术类专业不得互转。
二、如因特殊原因需转学的学生,应持单位证明经所在学院同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同意后与转入学校联系,经转入学校批准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由转入学校向省教育厅备案。需转学者仅限于同类别(如夜大学转夜大学)、同层次(如专科转专科)进行。
凡要转学、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经报到、交费、注册取得学籍后,方可办理转学、转专业手续,转学、转专业一般在学年结束前一个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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