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08上半年会计证考试成绩查询通知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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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财政厅规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两科的合格分数为60分。
各考生可在佛山市财政局网站或原报名机构查询成绩。
如需复查成绩的,各区及市直考生于7月31日前将申请表格(见附件)及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分别交至各区财政局会计科和市直各报名点,逾期不再受理。
复查结果于8月31日后由各区财政局会计科和市直报名点回复。
佛山市财政局
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