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延边2013年二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领取通知
更新时间:2013-07-05 09: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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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考试合格者请于7月3日至7月末到州和县市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各位考生:
考试合格者请于7月3日至7月末到州和县市财政局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办理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吉林省会计从业资格基本信息申请表》。在“吉林省会计网”系统中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打印。如有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
2、成绩合格单。在“吉林省会计网”上查询并打印。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中专以上学历者,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学位者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考两科合格考生需提交五级以上珠算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合格考生从2014年起需每年参加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延边州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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