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上半年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更新时间:2014-02-12 09:5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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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上半年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2014年上半年天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统考科目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同时合格,考试合格的考生可在考试结束后领取成绩合格单;会计电算化的三部分成绩必须同时合格,方可领取合格证。考试合格的考生在考试后一个月,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点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合格证书,如遇上公休日或节假日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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