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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证《财经法规》第四章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讲义

更新时间:2014-05-30 11:19:42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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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算支出

  1.按照内容划分:

  (1)经济建设支出;

  (2)科教文卫体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

  (4)国防支出;

  (5)各项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

  2.按支出级次划分:

  (1)中央预算支出;

  (2)地方预算支出。

  五、预算组织程序

  四个环节:编制、审批、执行、调整

  (一)预算的编制

  1.预算年度――财政年度

  公历1月1日~12月31日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1)各级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

  ①法律、法规;

  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③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④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⑤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指示和要求。

  (2)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包括:

  ①法律、法规;

  ②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③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④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⑤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1)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包括: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④地方上解的收入。

  (2)地方各级政府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①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②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③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④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⑤上解上级的支出;

  ⑥下级上解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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