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一、天津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办法
第一条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委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承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应急管理部委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承担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专业科目除外)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组织工作,会同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编制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分别负责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类别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的编制和命审题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本地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4个科目。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为公共科目,《安全生产专业实务》为专业科目。
《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分为:煤矿安全、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化工安全、金属冶炼安全、建筑施工安全、道路运输安全和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实务》2个科目。
第四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安全生产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
如采用电子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可酌情缩短。
第五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1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 已取得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变更专业类别等事项的依据。
第七条 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具有高级或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生产技术基础》2个科目。
符合《规定》中的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本科毕业时所学安全工程专业经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技术基础》科目。
第八条 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完成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凭有关证件在指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所属单位、中央企业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第九条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原则上设在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
中级、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第十条 坚持考试与培训相分离的原则。凡参与考试工作(包括命题、审题与组织管理等)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与或者举办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培训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一条 考试实施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和考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考试工作纪律,切实做好从考试试题的命制到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严防泄密。
第十二条 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为保证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平稳过渡,新旧制度衔接按以下要求进行:
原制度文件规定有效期内的各科目合格成绩有效期顺延,按照新制度规定的4年为一个周期进行管理。《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合格成绩分别对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基础》《安全生产专业实务》科目合格成绩。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二、2025年天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
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人员登录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47.99.242.51/tip)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无法进行报名。具体什么时候报名,为了考生能够及时获得报名信息,小编建议考生立即填写本文顶部 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届时会及时通知考生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请及时预约。点击查看>>2025年全国各省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时间及报名入口官网汇总。
三、2025年天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
点击查看>>2025年全国各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汇总。
上午09:00-11:00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下午14:00-16:30 安全生产实务(7个专业)
四、天津初级安全工程师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1.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4年;或具有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5年。
2.具有安全工程及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2年;或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满3年。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业务。
(二)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某一专业类别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考试的,可免试公共科目。
报考人员请正确选择考试级别
考试级别包括考全科和增报专业。我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首次开考,请选择考全科。
关于后续专业更改: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安全生产实务》科目成绩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更改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安全生产实务》科目成绩已合格,《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科目不合格的报考人员,若要保留《安全生产实务》成绩,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
2025年度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依据应急管理部审定公布的2019年版《全国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命题,考生可登录国家应急管理部门户网站下载考试大纲。
点击查看>>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点击查看>>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实务》考试大纲
进入2025年初级安全工程师冲刺阶段,小编为考生提供免费资料,点击下列文字即可获知,供考生学习。
可点击直接获取>>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色笔记
可点击直接获取>>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三色笔记
可点击直接获取>>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化工安全》三色笔记
可点击直接获取>>2025年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其他安全》三色笔记
备考初级安全工程师的人员可以通过做题进行查漏补缺,可点击下列图片进入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章节习题、模拟试题的在线练习。
以上就是“天津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关内容,小编已上传更多初级安全工程师考试大纲、考点及模拟题等资料,大家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免费下载使用。
最新资讯
- 应急管理部发布《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2025-12-03
- 交通运输部发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通知,鼓励配备初级及以上注安师2025-11-17
- 江苏应急管理厅印发《江苏省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通知,9月20日起实施2025-11-13
- 应急管理部下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通知2025-10-30
- 关于公布天津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材料要求、注册流程和启动时间的通知2025-10-29
- 发布天津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管理办法的通知2025-10-20
-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25-10-15
- 关于《天津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管理办法》的解读2025-10-14
- 天津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5-09-28
- 提前了解:天津市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2025-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