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同步练习题:背书
更新时间:2018-07-18 10:24:20
来源:环球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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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注册会计师考试10月13日-14日举行,一定要养成每日做题的好习惯。环球网校小编特分享“2018年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同步练习题:背书”学过的知识点是否掌握?掌握程度如何?下面跟随环球网校一起来看看经济法习题。
A.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背书无效
B.背书时附有条件的,背书无效
C.背书人将票据全额分别转让给二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D.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的转让背书无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背书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选项 A 错误;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背书有效,选项 B 错误;选项 C 是分别背书,背书无效;汇票的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但其后手仍进行了背书转让,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选项 D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