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25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
近日,安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培训计划》,提升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官方通知详情如下: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学时确认申请表》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5年5月15日
安徽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5年培训计划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以及对培训工作“全国一盘棋”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省行业继续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培训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行业人才工作机制,切实发挥职责作用,构建梯次分明、定位清晰、科学合理的行业继续教育工作体系;要充分运用面授培训、网络教育等多种手段,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稳步提升会员继续教育质量;要坚持以持续提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能力和诚信水平为目标,结合行业执业实际,强化培训的实务导向,切实提升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以行业人才胜任能力建设为核心,拓展培训广度深度,丰富培训方法内容,创新培训模式,优化课程体系,推动行业人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做好“十四五”行业人才工作总结并谋划好“十五五”工作,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主要任务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业要“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提升注册会计师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意识,突出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着力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专业胜任和业务拓展以及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综合能力,全面提升行业人才整体素质。
以中注协远程教育培训及继续教育在线网络录播平台为主体,按照中注协的统一部署,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信息技术开展网络直播、网络点播和录播等多形式的网络培训。以省注协自办专题培训为基础,面授培训坚持抓两头,即核心层、管理层和新设立所、新注册人员的继续教育,筑牢基础,开阔视野,建设品牌,提升实力。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培训为补充,严格按照《安徽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皖注协〔2024〕3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落实落细内部培训绩效评价考核办法,促进事务所内部培训提质增效。以国家会计学院、大专院校优质教学资源为依托,结合行业执业实际需要,加大推送行业人才学习深造培训提高的力度,发挥高端人才在执业质量提升和业务拓展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行业高端领军人才反哺行业,回馈行业。
三、培训的组织
(一)注册会计师
根据《实施办法》,注册会计师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接受继续教育不少于40个学时,其中面授培训不少于16个学时。面授学时指本年度参加省注协自办的面授(直播课)班或中注协举办的远程教育培训班所获得的有效学时。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面授培训,经中注协批准可由网络录播培训代替。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1.网络录播培训
参加由北京、上海、厦门三家国家会计学院加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在线”网络培训平台(https://cmis.cicpa.org.cn/#/login)的学习。
2.组织参加中注协举办的各类培训班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制度在全行业“一竿子到底”培训的部署,做好中注协联合广东注协分别围绕独立性准则、会计审计热点难点准则、AI在审计中的应用、年报审计热点难点等5期专题在线直播培训(视同面授),9期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岗位能力培训)培训班的组织与报名等工作。
70岁以上的注册会计师(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和助理人员,可由所在事务所统一组织在本所集中参加中注协网络直播培训。组织参加网络直播培训的事务所,须以视频方式全程记录集中培训过程,做好考勤相关记录,接受省注协有效形式的核查,违反者将取消全所参训人员当期培训学时。
3.自办专题面授培训
围绕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要求,立足于行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需要,以提升行业人才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为目标,分级分类开展专题面授培训。
(1)执业机构负责人专题培训。进一步强化执业机构内部管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扩大视野,增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发展走势的分析把握能力,提高市场开发和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办所理念和综合素质,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首席合伙人)实施分层培训,共1期。
(2)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新注册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专题培训。引领新设立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设立)和新注册执业会员(2024.7.1-2025.6.30注册)突出以诚信为核心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举行一场诚信宣誓,签署一个诚信承诺书,接受一次执业质量警示教育,举办新设会计师事务所、新注册会计师诚信与职业道德教育专题培训班2期。
(3)助理人员实战技能培训。开展助理人员基础业务培训,提升助理人员业务能力,推动行业执业质量提升。开展助理人员实战技能培训1期。
(4)专项审计培训。贴近市场,着力解决我省中小事务所对新业务拓展需求,举办预算绩效、税务服务、事务所信息化与AI应用等专题培训班3期。
(5)联合订制培训。根据《实施办法》,支持同一地区事务所根据业务需要就某一专题申请联合订制培训,在马鞍山、铜陵、安庆、蚌埠、阜阳市开展联合订制培训班5期。
(6)跨区域合伙人研修班。与海南省、深圳市、辽宁省、香港会计师公会、东北财经大学开展跨区域事务所合伙人研修班1期。
(7)行业高端人才培养。依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开展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高端人才(第二期)培养,为行业发展培养一批具备管理能力、创新思维和国际化视野的高端人才。
(8)行业高端人才保持胜任能力培训。加强前期省行业高端人才后续培养,进一步提升综合素质,保持高端人才的先进性。委托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举办行业高端人才保持胜任能力培训班1期。
(9)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青年挑战赛集训班。组织、引导高校和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组织集训并选拔队员参加区域赛。
(10)举办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代表人士培训班、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中青年党务骨干培训班3期。
4.事务所内部培训
(1)内部培训资格申请
经省注协审核批准具有内部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在培训实施时,应提前7天将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参加人员书面报告省注协,并在省注协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培训,做好培训的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确认。
事务所的内部培训应在本年度12月20日前完成,并通过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报备培训相关材料和数据,包括:本所继续教育办法、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具体实施情况、年度培训总结等。
(2)参加总所内部培训报备
根据《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如本年度拟参加总所统一实施的内部培训,可于总所所在地省级注协批准其开展内部培训文件下发之日起30日内,向省注协提交报备材料。报备材料包括:总所所在地省级注协批准其开展内部培训的文件复印件、分所拟参加总所内部培训的申请文件、总所年度培训计划、授课师资情况。
报备参加总所统一实施内部培训的分所,应在本年度12月30日前,在中注协“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申报并通过总所所在省级协会的确认。
5.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继续教育
产出法认可的其他形式是指与执业相关的专业活动及成果。省注协鼓励会员积极参与行业管理事务、分享运营成功经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对参与我省行业专业工作等行为按照“产出法”继续教育形式予以学时认定。具体按照《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二)非执业会员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非执业会员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接受继续教育累计不得少于40个学时,其中,投入法认可的继续教育(指非执业会员参加面授培训和网络录播培训),每个周期不少于16个学时。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学时仅在当年有效。
网络录播培训通道为中注协会员“继续教育在线”系统(https://cmis.cicpa.org.cn/#/login)。
四、支持措施
根据《安徽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人才培养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的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精神,将按类别对省注协统一组织参加的财政部、中注协高层次培训、省内集中面授培训予以补贴。
(一)省注协统一组织、推荐参加的财政部、中注协各类高层次培训,交通费自理,食宿及培训相关费用由省注协按标准承担。
(二)省注协举办的集中面授培训,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伙食及培训相关费用由省注协承担。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合理安排。各会计师事务所要从行业发展和人才建设的高度来认识培训工作,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培训工作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本事务所全体员工的工作与学习,防止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注册会计师要根据工作安排选择时间合适的培训班,妥善解决工学矛盾,做到工作、培训两不误,完成本年度培训学时,保持和提高自身的职业胜任能力。
(二)落实制度,强化管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会协〔2021〕46号)和《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协〔2008〕9号)的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暂缓通过任职资格检查。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贯彻执行《安徽省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公告制度》,对学员报名、培训、考勤、考试、学时确认等进行全程跟踪管理,相关信息通过协会官网(www.aicpa.org.cn)向全行业公开。
通知原文地址:http://www.aicpa.org.cn/ahzx/wjtz/xgtz/kspx/17465299790141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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