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注会《经济法》法律基础知识讲义(5)
4、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但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例如: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法定公积金60万,留存的法定公积金=100*25%=25万,所以,可以转增60―25=35万资本。
4、公积金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用任意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但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转增后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例如: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法定公积金60万,留存的法定公积金=100*25%=25万,所以,可以转增60―25=35万资本。
第九节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一、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作出的决议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在对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在对公司合并、分立、减资作出决议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合并决议才能有效。
3、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决议,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公司合并、分立、减资
1、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之口起l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原规定:90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债权、债务的承担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2)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环球网校200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网上辅导招生简章(原制度)!
最新资讯
- 快来打印!2026年注会六科全年学习打卡表.PDF版2025-12-12
- 2026年注会《审计》50个速记口诀,再也不用死记硬背2025-12-08
- 免费领!2026年注册会计师6科学习打卡表,保姆级备考指导2025-12-05
- 2026年注会cpa《战略》学习打卡表,告诉你如何高效备考2025-12-04
- 不是死记硬背!2026版注会《经济法》学习打卡表,这样安排才高效2025-12-03
- 202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打卡表,告诉你税法该怎么学2025-12-03
- 上岸必看!2026年cpa《财务成本管理》学习计划表,省时省力2025-12-03
- 别再乱学了!2026年注会《审计》学习计划表,为你整理详细备考规划2025-12-03
- 2026年注册会计师《会计》学习计划表:各章节学习顺序及时长分配2025-12-03
- 【热门资料】注册会计师6科《三色笔记》免费领2025-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