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注会《经济法》合同法分则讲义(8)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注册会计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第三节 提供劳务的合同
一、货运合同
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运输合同分为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1、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托运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P352)。
2、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要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要求返还。
3、赔偿额的计算
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按照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买卖合同的价款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保管合同和仓储合同
(一)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一般为实践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保管合同可自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成立,为诺成合同。
1、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无偿保管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第三人保管,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3、可替代物保管,保管合同成立后,原物及其孳息归保管人所有,保管人可以使用保管物,并承担保管物的灭失风险。
(二)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1、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转让提取仓储物的权利。
2、储存期间届满,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
编辑推荐
最新资讯
- 2026年注会教材变动解析直播,抢先免费预约2026-03-10
- 备考进度落后?2026注会每日打卡计划表,专治拖延症2026-03-04
- 【2026女神节专属福利】环球网校cpa课程全场5折起,赠备考资料大礼包2026-02-28
- 拿到2026年cpa教材后先做“减法”,精准梳理教材变动核心2026-02-25
- 别再死磕厚教材!注册会计师三色笔记,视觉记忆效率翻倍2026-02-23
- 太难背?学霸私藏的注册会计师记忆口诀,免费领取2026-02-22
- 【免费领取】吃透这份注册会计师6科高频考点,稳抓基础分2026-02-21
- 2026年注会税法各章知识点汇总,各章考情一目了然2026-02-09
- 2026年注册会计师审计口诀来了,告别死记硬背2026-02-03
- cpa三色笔记2026年PDF版,免费领取2026-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