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姚敏超等41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更新时间:2012-11-29 09: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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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姚敏超等41人担任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批复
京会协〔2012〕149号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政部令第25号《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注册会计师本人申请,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同意,经我会审查,姚敏超等41名注册会计师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执业,现予公布(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2年度(第九批)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汇总表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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