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0年第13号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02 17:25:53 来源:|0 浏览0 收藏0 摘要 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因合伙人决议注销而终止,并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收回了该事务所的执业证书 【注册会计师常见问答】【考情分析会预定中】 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因合伙人决议注销而终止,并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收回了该事务所的执业证书,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继续执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编辑推荐 历年注册会计师真题电子版免费领,助力2026年考前冲刺抢分 考后发布:2026年cpa《审计》真题及答案解析 考后发布:2026年CPA《会计》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助力估分 2026年CPA高频考点汇总版,助力考前20天快速提分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上一篇: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0年第12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