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0年第13号通知 更新时间:2013-04-02 17:25:53 来源:|0 浏览1 收藏0 摘要 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因合伙人决议注销而终止,并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收回了该事务所的执业证书 【注册会计师常见问答】【考情分析会预定中】 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因合伙人决议注销而终止,并已向省财政厅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的规定,省财政厅收回了该事务所的执业证书,珠海国睿会计师事务所不得继续执业。 特此公告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编辑推荐 考下CPA不止有60分:各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奖励政策汇总(现金/落户/高会免试) 中注协发布6项注册会计师审计数据标准,2027年CPA审计科目或迎考点更新 2026年注册会计师电子合格证书下载时间: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 2027年CPA《审计》学习计划表,可打印pdf版 分享到: 编辑:环球网校 上一篇: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0年第12号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