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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利润分配的分配顺序和比例

更新时间:2013-07-18 10:35:39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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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利润分配的分配顺序和比例

  利润分配的分配顺序和比例

分配顺序 

利润分配比例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2)缴纳所得税;
3)弥补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之后仍存在的亏损;
4)提取法定公积金;
5)提取任意公积金;
6)向股东分配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但全体股东可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配; 

股份公司按持股比例,但公司章程可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 

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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