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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更新时间:2013-07-24 10:26:14 来源:|0 浏览0收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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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2.无形资产的摊销

  无形资产的税务处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1.下列无形资产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

  (1)自行开发的支出已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无形资产;

  (2)自创商誉;

  (3)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4)其他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的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的摊销

  直线法计算;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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