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改革时,张某个人出资购买甲公司限售股并由乙企业代为持有,乙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后来乙企业转让上述代持的限售股取得收入200万元,无法提供限售股原值凭证;相关款项已经交付张某。关于上述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不符合税法 规定的是( )。
A
200万元应作为乙企业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B
乙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20%,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C
乙企业就该项业务需要缴纳42.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D
乙企业按规定完成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后,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张某时不再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