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经济法 > 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 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单选题】

知识点:第二节 票据法律制度

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 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支票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支票无效

B

经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C

支票有效,以中文记载为准

D

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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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壮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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