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07年城市规划师考试退还考务费及发票相关事宜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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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请未领取2007年全国城市规划师考试退还考务费的考生于下周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领取退费及发票。 领取时间:2007年12月17-21日 9:00-11:00;13:30-17:00 特此通知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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