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证书遗失上报材料现办理通知
更新时间:2014-12-31 09:37:41
来源:|0
浏览
收藏
根据省考试院反馈信息,以下考生遗失证书现可以补办。请按照资格考试证书办理流程,上报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近期照片(1张2寸,2张1寸),并携带准考证、成绩单到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考评一科610办公室办理,咨询电话0719-8650722.

编辑推荐:
下一篇:江苏证书领取相关问题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