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人与另一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被投诉并否决投标!
更新时间:2018-12-26 16:38:08
来源:环球网校
浏览
收藏
摘要 近日,一起第二中标候选人投诉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另一名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的招投标投诉事项引发关注。
安溪县住建局通过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相关资料,查明并认定了第一中标候选人与另一名投标之间存在控股关系,最终判定被投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行为无效。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附件:文件原文
上一篇:一种新型短肢工字钢悬挑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