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级主管部门否定建设单位指定A公司承包该工程的理由是:建设单位拟把安装工程直接交于A公司承建,属于直接发包形式。该项目由政府和一家民营企业共同投资新建。《招投标法》明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建设单位违反《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故予以反对。2.D公司在标书密封时未按要求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按《招投标法》规定属于无效标书。E公司未按招标问价要求的格式报价。属于未按规定格式填写报价,按《招投标法》规定属于无效标书。 此次招标有效,原因是(1)有效标书有3家(2)未发现违规行为(3)评标公平、公开、公正。3.事件一中: (1)开工后因建设单位采购的设备整体晚到,致使C公司延误工期10天,并造成窝工费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设备由建设单位采购,致使工期延误跟费用增加,属于建设单位的责任,可以索赔工期10天,费用15万 (2)C公司租赁的大型吊车因维修延误工期3天,经济损失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