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来源:|0
浏览
收藏
房地产估价师报名、考试、查分时间 免费短信提醒
物权法解释:第三十八条【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以及三大法律责任的适用】
第三十八条 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释】本条是关于物权保护方式的单用和并用,以及三大法律责任的适用的规定。
物权受到侵害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确认权利、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修理、重作、更换、损害赔偿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上述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
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害物权,除承担民事责任外,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时间:10月17.18日![]()
?09房地产估价师老师辅导,现在报名可获赠08年课程!
?环球网校2009房地产估价师网络远程辅导方案
编辑推荐
上一篇:损害赔偿和其他民事责任请求权
下一篇:物权法复习:所有权基本内容
最新资讯
- 2026房地产估价师教材什么时候出2025-11-17
- 2025年备考房地产估价师刷题可以吗?2025-11-07
- 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全科备考攻略2025-10-01
- 房地产估价师2025年怎么备考?2025-07-20
- 2025年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备考经验:如何高效利用零碎时间2025-07-07
- 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攻略经验2025-06-26
- 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备考攻略:高效学习方法与实用技巧2025-06-01
- 备考指导: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顺序安排和考试科目特点2025-05-26
- 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如何备考?需要了解哪些信息?2025-05-21
- 备考指南:2025年房地产估价师备考顺序是什么202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