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考点:提前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更新时间:2014-07-02 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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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房产估价师正在备考,环球网校整理"2014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复习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祝您马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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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主管部门可以提前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使用权?
答:根据《深圳市土地使用与收回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在年期届满前可以收回有偿出让的土地:
(一)公共利益需要的;
(二)公路、铁路、机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三)用地单位迁移或被依法撤销的;
(四)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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