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可持临时准考证 考前20分钟采集指纹
更新时间:2009-10-19 15: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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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0月29日至30日将要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果将准考证丢失,仍可办理临时准考证参加考试。
为能使考生安心考试,昨日沈阳市招考办发出这样的温馨提示。
可补办临时准考证
沈阳市招考办提示考生如果不慎将准考证丢失,可于考前到报考所在区、县(市)招考办办理临时准考证,但参加考试时须带居民身份证。
不能使用两种颜色的笔
考生答题时,不得同时使用两种颜色的笔作答,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此外,考试期间,不得携带手机、录放音机、电子词典和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等进入考场,不得穿着国家机关统一发放的制服参加考试。
考前20分钟采集指纹
此次自考仍有着严格的时间要求。10月29日上午第一科考试时,考生须提前40分钟进入考场,以后每科考试须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教师在考前20分钟采集考生的指纹。指纹采集后,考生不得离开考场。在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设立考纪监督电话
本次自考采用电子监控系统辅助管理,对考场内情况实施实时、同步监控和录像。同时,市、区监察员将继续持“手机探测狗”对手机信号进行严格监测。
考试期间,沈阳市招考办专门设立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22700621,考生还可通过沈阳招生考试网上的“招考工作投诉信箱”(zkts@syzsks.com)或“招考工作监督投诉”专栏,对本次考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监督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