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指的是二级建造师在每一注册包括效期去参加的继续学习,考试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注册执业,若继续教育不通过,则不能继续延续注册执业。延续注册的,包括效期为3年。不同省份的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包括所不同,通常为各省市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例如北京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平台为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网络平台。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组织管理部门通常为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考生在拿到二级建造师证书之后,需要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限是3年,3年到期限之后应当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需要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继续教育在3年内去参加一次并考试合格即可。基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要举办一次,也有特殊的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考生可以留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住建厅)官网上的通知,只要有班能培训就可以报名。
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与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1)参与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2)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3)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