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人社厅发布通知,自2025年起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首批试点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025年考试合格者仍可领取纸质版,但2026年起将仅发放电子证书。本文详解电子证书启用背景、制发安排、获取方式及使用要求,助您快速了解政策变化。
一、政策背景:数字化政务推动证书电子化改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字政府建设部署,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印发《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辽人社函【2025】218号),标志着我省专业技术人才评价体系正式迈入"数字证书"新时代。此次改革是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重要举措,通过应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的电子签章技术,依托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职业资格证书从"纸质"向"电子+纸质并行"再到"全面电子化"的平稳过渡。 根据通知要求,首期试点选择覆盖面广、需求量大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作为突破口。这一选择既考虑了该证书在建筑行业的基础性地位,也便于在较大人群中验证电子证书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后续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到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领域,最终实现全省职业资格电子证书全覆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改革严格遵循"法律效力等同"原则。加盖"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的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完全相同的法律地位,这一设计彻底打消了持证人对电子证书认可度的顾虑,为全面推广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实施安排:2025-2026年过渡期政策详解
通知对电子证书的推行设置了科学合理的过渡期安排。对于2025年度考试合格人员,仍将沿用现行方式制发纸质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时同步在辽宁政务服务网(www.lnzwfw.gov.cn)生成电子证书。这种"双轨并行"模式既保障了政策连续性,又为持证人提供了电子证书获取的适应期。 重大变化将从2026年开始——当年及以后年度的考试合格人员将仅制发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和登记表。这一决策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电子证书便于随时查验真伪,有效遏制假证乱象;二是减少纸质材料印制和邮寄成本,提升行政效率;三是顺应无纸化办公国际趋势,推动人社服务数字化转型。 对于历史存量证书,政策体现了充分的人文关怀。2024年及以前年度制发的纸质证书和登记表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需主动更换。若遇证书遗失或损毁情况,可按原流程申请补发电子证书,既保持权益连续性,又避免重复申领的繁琐程序。具体实施细节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成绩证书"栏目获取最新动态。
三、获取指南:全流程数字化操作指引
辽宁政务服务网作为电子证书的唯一官方平台,为持证人提供了完整的"申请-查询-下载-验证"功能闭环。首次申领电子证书需完成实名认证:访问辽宁政务服务网,通过"辽宁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账号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通常需人脸识别)。登录后,在首页搜索栏输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电子证书",按系统提示依次完成"办事指南"查阅、"开始申请"、信息填报、照片上传等步骤。 关键操作节点包括:在"保存并提交"前务必确认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审批过程通常需要1-3个工作日,可通过"个人中心-我的办件"实时查看进度;当审批状态显示"通过"后,进入"查看详情-公示附件-加注"环节,系统将自动加载电子签章,最终生成可供下载的PDF格式电子证书。整个流程设计遵循"用户友好"原则,即使是不熟悉网络操作的申请人也能逐步完成。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电子证书的"加注"机制——每次下载的证书均带有90天有效期的使用印记,这一安全设计既防止证书被长期滥用,又确保了在注册、执业等实际场景中的可用性。持证人应在加注有效期届满前及时重新申请,确保证书持续有效。
四、使用规范:权利义务与风险防控
电子证书的推广使用伴随着明确的权利义务规范。持证人作为证书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妥善保管辽宁政务服务网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任何因个人保管不善导致的账号泄露、证书盗用等后果均由持证人自行承担。建议设置高强度密码并定期更换,避免使用公共网络环境操作敏感功能。 证书使用方面,用人单位和相关行政部门可通过辽宁政务服务网"统一证照服务"模块验证电子证书真伪。验证路径为:登录后进入"统一证照服务-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输入待验证证书信息即可获取官方验证结果。这一设计既保障了证书使用的便捷性,又建立了权威的核验渠道。 政策红线必须严格遵守:严禁任何形式的伪造、篡改、倒卖、出租、出借或非法转让电子证书行为。省人社厅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电子证书全生命周期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技术监测异常使用行为。一旦查实违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市人社部门和有关单位承担着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的重要职责。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向专业技术人员解读电子证书政策;优化服务流程,为持证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加强部门协同,确保电子证书在资质审核、招标投标等应用场景得到广泛认可。通过多方共同努力,确保电子证书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改革目标。
辽宁省二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的推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实践。随着电子证书应用的普及,专业技术人员将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证书管理服务,而整个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也将获得更有力的技术支撑。建议广大考生和持证人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政务服务网的通知公告,及时了解政策动态,充分享受数字化改革带来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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