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省人工核查工作于2023年4月28日前完成,5月8日前完成核查结果报送。申请人可登录报名所属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查询具体核查时间和要求。各市州应尽快在相关网站上公告人工核查时间,尽可能采取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多种形式,使申请人了解人工核查相关要求。各地要尽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人工核查,方便考生,减少人员聚集、防控病毒交叉感染风险。
本次人工核查对象因故未能在上述时间内参加核查的,请关注各市州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网站人工核查补办公告,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人工核查补办。仍不补办的,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资格考试等部门清理相关数据后,原则上不再予以资格审查及发证,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自2021年起,每年上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当年12月下旬;下半年开考的考试,人工核查补办一般在次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一级建造师考后审核资料主要包括考生的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等。部分省份一级建造师资格审核会在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审核资料。若在考后审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即使考生通过考试也无法领取成绩合格证书,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一建报名原则上不用再进行现场审核,但是线上核验结果为“不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还是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