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粤人社办〔2021〕8号)及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现对肇庆考区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补考)全科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19人(详见附件1)。
一、公示时间
2023年6月6日至6月20日。
二、受理举报部门
受理部门: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办公地址: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2号市人社局501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联系电话:0758-2271231
附件:肇庆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补考)全科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查看链接:http://www.zhaoqing.gov.cn/zqrsj/gkmlpt/content/2/2853/post_2853518.html#20978)
一级建造师成绩管理规定依据考生类型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参加四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参加两科考试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一年,参加增项考试的考生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
1、一级建造师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两年内考完四科。如果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成绩会被作废。
2、一级建造师免考后需要一年内完成考试,获得免考资格后,要求考生要在一年之内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考核不通过的情况下,无法获得一级建造师的职业资格证书。
3、增项考试不实行成绩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