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278号)规定,经审核,丁*等22419名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的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最新进度查询”栏目查询不予注册原因,并可自行打印《申请一级建造师注册不予许可告知书》。
特此公告。
附件:准予一级建造师注册人员名单(2023年第二十二批)
(附件查看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2306/20230609_772635.html)
注册一级建造师并没有硬性的条件,各个地区办理注册手续都有一定的差别,而且不同类型的注册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一样。
一级建造师注册的有效期是三年,一级建造师考后三年必须申请初始注册,在有效期满前90天建造师一定要接受足够学时的继续教育,然后再到原注册单位办理延续注册手续。一级建造师注册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的时间。
1、在系统中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选择现场实名认证,也可选择网上认证;
2、登陆一级建造师管理信息系统;
3、点击系统主界面上方的“进度查询”按钮;
4、选择左侧的“一级建造师”菜单或“一级建造师临时”菜单,进入进度查询页面,即可查看当前在办业务的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