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考试共分为四个科目,分别为:《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建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满分的60%。
各科目具体的合格标准分别为:
《建设工程经济》:单选题60道,1分/道;多选题20道,2分/道。满分100分,60分及格。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单选题70道,1分/道;多选题30道,2分/道。满分130分,78分及格。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单选题70道,1分/道;多选题30道,2分/道。满分130分,78分及格。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单选题20道,1分/道;多选题10道,2分/道;案例题5道,占120分。满分160分,96分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