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
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一级建造师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应试人员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一级建造师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一级建造师成绩达到试卷满分的60%就算合格,成绩可保留2年。
即:《建设工程经济》60分及格,满分100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78分及格,满分130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78分及格,满分13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96分及格,满分16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管理时间暂时不会调整,还是实行2年滚动管理。只要在两年内通过全部考试,即可拿证!
证书的有效期是长期,注册执业证书的有效期是三年。注册有效期3年到期前要进行再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会发一个再教育培训合格证。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的有效期是3年,3年后需要满足继续教育的要求才可以继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