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考试在省直(沈阳)考区及各地市均设有考点:
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将在沈阳统一参加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安排;
选择其他市报名的考生,则由所报城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组织。
往年考点实例(仅供参考):
营口市:营口技师学院
鞍山市:现代服务学校、卫生学校
沈阳市:沈阳化工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具体考点地址将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留意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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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一级建造师考试共持续两天,安排如下:
|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
| 9月20日(周六)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 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 9月21日(周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 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共10个专业方向) |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了解以下事项,确保顺利完成考试:
1、携带文具要求: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无存储和编辑功能的普通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提供,考后需回收。
2、客观题作答要求:前三门科目为客观题,采用答题卡形式,实行“变换卷+卷卡合一”模式,答题不规范将影响成绩。
3、实务科目提示:《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客观题混合,考生需在答题前仔细阅读试卷说明和答题卡要求,并在规定区域使用指定工具作答。
4、考场入场与离场规定:开考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小时内不得提前交卷或离场,违规将影响考试资格。
根据考生报考类型,考试成绩管理如下:
考全科人员(报考4个科目):须在连续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免二科人员(报考2个科目):需在1年内完成考试要求,成绩方有效;
增报专业考生(仅考1科实务):需已获得一级建造师证书,合格后可取得成绩证明,用于注册新增专业类别。
2025年辽宁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进入倒计时,考生务必熟悉考点设置、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确保以最佳状态应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