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考生申请成绩复查时,需要经过提交材料、信息上报、复核、结果反馈等步骤。具体说明如下:
1、考生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核申请;
2、各地区人事考试机构汇总以后上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3、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以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查;
4、复查结果由各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申请一级造价师分数复查的时候,参考人员需注意复查范围、时长、持有资料等事项。详细说明如下:
1、分数复查只能限于主观题考试分数的复查,客观题分数不在复查办理范围里。
2、考生需在考试分数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节假日除外)提交复查申请,超时不予办理。
3、依据有关规定,考试分数复查的工作由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人员负责,复查考卷只能复核考生本人在考卷或是答题纸上作答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不是正确的,复查项目不会涉及到评分标准。4、一般对同一考试科目,分数复查的工作只能办理一次。
5、由于考试成绩分数属考生个人隐私,因此复查申请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