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查资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5日,集中核查时间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核查期间平台不关闭,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进度,如需补交材料的按反馈意见进行补交。
由于被核查人原因造成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核查的,视为被核查人员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本次考试成绩。核查期间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认证报告、工作年限证明、免考材料证明、社保缴纳等)的将不予通过,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省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温馨提示:为避免错过一级造价师考后审核时间,及时接收领证信息,我们特提供“免费预约短信提醒”服务,大家可在文章上方填写信息,获取时间动态通知!
(一)考后资格核查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或代办机构,请核查人员自行注册并按照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上传资料。
(二)报名条件中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参加免基础科目(增报专业、免二科)考试条件的考生务必上传证明具备相应条件的证明材料,否则将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
(三)资格核查贯穿考试全过程,在核查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