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级造价师延续注册需严格遵循流程办理,核心要求是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完成全部操作,具体流程分四步详细说明,全程通过全国统一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信息管理平台线上办结:
第一步,网上申报,登录官方注册平台,精准填写《延续注册申请表》,核对个人、聘用单位等信息无误后打印表单;
第二步,单位核验,个人签字确认后提交聘用单位审核,单位核查信息真实性并盖章,完成平台端网上确认;
第三步,材料上传,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扫描件、注册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及前一注册期工作业绩承诺材料,确保电子件清晰完整;
第四步,逐级审批,地方或行业主管部门5日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住建主管部门,后者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批,审批通过后延续注册有效期为4年,电子注册证书同步更新有效期信息。
(一)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
(三)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需要承诺事项: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
一级造价师注册有效期满未及时办理延续,注册证书会失效,注册机关将依法注销注册,且无“补办延续”渠道,若需继续执业,需按初始注册流程重新申请注册:
明确核心前提:注销后无时间限制即可重新申请(无“满3年”强制要求),但需受聘于合规执业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劳务合同),且无不予注册情形(如多单位注册、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等)。同时,注销期间不得以造价工程师名义执业,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补齐继续教育:完成自注销至重新申请注册期间的继续教育,每满1年不少于30学时,例如注销后4年申请重新注册,需累计完成120学时,需通过官方认可渠道完成并保留合格证明。
重新申请注册: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按初始注册要求提交材料,包括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合格证明、聘用合同、申请表等,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获得注册资格,有效期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