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在2023年2月10日—2月24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省经信厅领取评审表。未通过人员,申报时提供的材料在此时间内退回,逾期不再保管。
经济系列: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701室,联系电话0551-62871817;
工艺美术系列: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714室,联系电话0551-62876691;
电子信息工程: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702室,联系电话0551-62871884;
工业设计工程: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厅714室,联系电话0551-62876691。
1.领取材料需提供申报人身份证件或者单位介绍信。
2.请他人代领材料,需要提供申报人及代领人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