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级经济师评审是由各个省份自行组织的,因此需要提交的资料并不完全一致,下面是上海市2023年度高级经济师评审需要提交的资料,考生们可以作为参考,具体的资料需要以申报考区当年发布的公告为准: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申报者必须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3份
申报表网上生成,是评审的主要材料,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
2.《申报高级经济师单位概况》2份
3.主审论文3份
其他论文1份
论文是评审的另一主要材料。递交的主审论文须打印3份,并装成3册。发表论文除提交正式刊物1份外,需提交以下内容的复印件3份:(1)刊登的论文内容;(2)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含主办、主管单位,统一刊号))。
4.各类评审附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套
(1)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对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学位,可不上传证书信息)
(2)职称资格证书(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
(3)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
(4)外语证书(自愿提供)
(5)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自愿提供)
(6)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7)聘任中级职务以来专业工作年度考核表
(8)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
上述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5.继续教育证明
高级经济师实行考评结合的形式,考试通过后,才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具体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流程如下:
1、申报及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提交申请,填写申报表,经单位审查之后,报主管部门(人事档案托管部门)审核;
2、初审。评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提交评审组评议;
3、评议。评委会组织参评人员进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辩),提出评议意见;
4、评审。在“评审组”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对参评人员的评议结果进行讨论和投票表决;
5、评审结果公示;
6、最后审定、发证。由“评委办公室”对其评审材料做最后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