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注: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参加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及评审时,可视同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
高级经济师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4-5月,报名时选择“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专业考试合格后,还需在成绩有效期内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才可获得副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一般评审流程如下:
1、个人申报,递交材料
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发布后,考生按要求进行申报,一般要求考生在网上进行申报,考生登录各地评审系统,填写、上传申报信息和材料。
2、单位组织推荐(非所有地区,以各地通知为准)
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等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经公示(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照职称工作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推荐。
3、向委员会提交材料
部分地区需要考生递交纸质版评审材料,考生应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
4、高级经济师评审资格审核
考生递交评审材料后,评审主管部门会对参加评审人员的材料、资格进行审核,部分地区还会在官网进行公示。
5、评委会举行评审会议/组织面试答辩
6、评审拟通过人员公示
7、公布取得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