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高级经济师评审通常要求申报人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著作或论文。一般需要发表1-4篇论文,各省对论文发表的要求有细微差别,但通常要求文章字数在2000字到5000字之间,并需发表在具有国内标准书号(ISBN号)、国内统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或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部分地区要求论文必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上。
2、准备业绩材料。高级经济师评审申报通常要求申报人“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具体的业绩要求请以当地通知为准。因此,在申报前需要提前梳理并准备相应的业绩材料。
3、提供继续教育证明。大部分地区在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中明确提到了参加高经评审的继续教育要求,申报时需要提供继续教育证明,个别地区对继续教育不做要求,但可作为评审加分项。因此,建议按时完成继续教育。
4、提供其他申报材料。申报人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位聘书(聘用合同、聘用证明)、《高级经济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及参评地区要求的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由于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由各地自行组织,各省对于参评人员的申报条件(学历及资历)、评审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业务能力、论文论著、业绩成果等)和破格条件会有所差异,具体请以当地发布的评审通知为准。一般高级经济师在哪里考试就在哪里评审,各省的评审政策不同,具体请以当地的评审政策为准。若想要跨地区参加评审,建议提前咨询了解参评地的评审要求。
《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整理按照下面的方法:
1、要按规定的分类用线绳装订,并加注页码。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必须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填齐,并标明页次、页数。
第一类: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答辩论文1份。
第二类:学历证件复印件。指国家教育部所承认的各类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类: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复印件。指国家及相应人事职改部门所颁发的经济中级证书及聘任证书。
第四类:科技成果证件复印件。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经济、管理、经济研究等方面的获奖成果,无个人证书的要求附成果鉴定报告书等。如系集体奖,须填写《获奖成果(集体奖)项目证明》。
第五类:论文、论著复印件。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论著、编著。所附论文(论著)需有刊物封面、目录、刊号(书号)入选的论文最多不超过5篇。
第六类:技术工作成绩。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经济、经济管理和经济研究活动中所完成的重大工作和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由推荐单位整理、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类:有关奖励证件复印件(必须为个人证件)指立功、劳模、先进工作者以及其它荣誉性的奖励证件(只选级别最高的一项)
第八类:其它。主要包括有关的考试成绩证件、参加学术团体的证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3、申报材料时必须带相应原件(各类学历毕业证、资格证、获奖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荣誉证、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团体证等),待审核后当即退回。